【仗義執言的人,不用擔心「誣告罪」莫名纏身】

【仗義執言的人,不用擔心「誣告罪」莫名纏身】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軼事—【女騎士當街被擄上車!警破案大傻眼 「被害人」竟變狗…】,讓小編笑彎了腰:好心的報案人,誤以為有女騎士被歹徒套白布強制拖上車;警方遍查監視器後發現,「套上白布的女騎士」其實是一隻白色中型犬,原來狗狗散步後不願回家,主人一氣之下抱起牠,直接塞進後車廂
至於好心的報案人,有沒有構成「誣告罪」呢?當然是沒有。
最高法院95台上527號刑事判決,曾經落落長這麼寫道:「所稱誣告,即虛構事實進而申告他人犯罪而言,所謂虛構事實,係指明知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者而言,如若出於誤信、誤解、誤認或懷疑有此事實,或對於其事實誇大其詞,或資為其訟爭上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或其目的在求判明是非曲直者,固均不得謂屬於誣告,即其所申告之事實,並非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或尚非全然無因,只以所訴事實,不能積極證明為虛偽或因證據不充分,致被誣人不受追訴處罰者,仍不得謂成立誣告罪。」
簡單地說就是:只有明知毫無此事仍故意捏造,才能構成誣告罪;如果是出於誤會而提告,就算稍稍有些誇大其詞,也不能構成誣告罪。
小編不時聽過民眾憂心忡忡表示,曾經仗義執言但說錯了點細節,竟被嗆聲觸犯誣告罪,覺得非常擔心;希望有了上述的解釋,可以鼓勵大家,只要心地正直,請挺身而出勇於說話,不用擔心「誣告罪」莫名纏身。
有了你的這份心意,才能提早把犯罪消滅於無形喔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