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沒有提撥6%勞工退休金,怎麼辦?】
【老闆沒有提撥6%勞工退休金,怎麼辦?】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退休金新制)自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迄今已行之有年,然而,仍然有少數雇主未幫勞工提撥退休金或提撥不足之情形。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前段規定:「雇主未依本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及參照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602號民事判決理由,勞工退休金專戶內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屬勞工所有,僅於未符合同條例第24條第1項所定請領退休金規定之前,不得領取。因此,雇主未依該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將減損勞工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勞工之財產受有損害,自得依該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於勞工尚不得請領退休金之情形,亦得請求雇主將未提繳或未足額提繳之金額繳納至其退休金專戶,以回復原狀。
換言之,如果雇主沒有足額提繳退休金至勞工的退休金專戶,除勞工已符合請領退休金條件而得直接向雇主請求支付提撥不足之退休金外,如尚未符合退休金請領條件,也可以請求雇主賠償,而此時請求之方式係請雇主將不足額之部分再提繳至該勞工於勞工保險局所設置之勞工之退休金專戶,以達救濟之目的。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項請求權,依同條例第31條後段規定,必須在離職時起5年內請求,如超過時間雇主是可拒絕補繳或賠償。有此需求的勞工朋友們,可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至於如何得知雇主每月提撥之退休金金額呢?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雇主就每月提撥之退休金金額,應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除此之外,勞動部也提供多重管道讓勞工可以自己查詢新制退休金的提撥與收益情形,包括:臨櫃查詢、以特定金融機構之勞動保障卡查詢、以郵政金融卡查詢、透過「勞保局行動服務APP」查詢及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網站查詢。
